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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10个应该”行为准则

发布时间:2019.01.24 阅读:17080 分享

为了进一步深化“先锋工程”和“红领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公司党委号召全体共产党员,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党员的“十个应该”行为准则指导行动,积极带领广大员工投入技术和管理创新、精益化生产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做一个员工信赖的、上级欢迎的、能推动部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优秀共产党员。

1、当部门工作遇到困难时,党员应该主动协助负责人、想方设法去解决;

2、当出现职责界定不清晰的工作时,党员应该主动去承担;

3、当工作出现失误时,党员应该主动检讨,并主动承担责任;

4、当党员与员工发生矛盾时,党员应该主动多作自我批评;

5、当周围员工的生活、工作遇到困难时,党员应该主动给予关心,并提供帮助;

6、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矛盾时,党员应该以公司利益为先;

7、当利益分配无法满足大多数员工的愿望时,党员应该主动退让;

8、当他人以牟取不争当利益为目的给予贿赂和诱惑时,党员应该坚决拒绝;

9、在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学习、培训、合理化建议、创新、QC小组、义务劳动等等),党员应该带头参与;

10、当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受到伤害时,党员应该挺身而出,并积极带领员工,依靠聪明才智和科学方法来保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中共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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