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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京新药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1.03.29 分享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107个单位“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内蒙古京新药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富民强区的目标,实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进而有力的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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