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6.01.05 分享

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经高技字﹝2007﹞418号),经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审定,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5年(第14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自创立以来,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每年逐步加大科技研发的投入,同时购置新型高效能自动化科研设备和仪器,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内蒙古京新取得了多项科技成果和荣誉,获得了巴彦淖尔市市长质量奖——企业奖,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外,蒙药《参竹精胶囊参的开发与现代化生产》和《康复新液提取工艺的技术改进》分别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年产1000万盒康复新液”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

此次荣誉称号的获得,是公司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前奏,今后,内蒙古京新将持续不断在中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充实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徐建军)


上一篇: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实现京新二次腾飞 返回 下一篇: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莅临公司调研工作
深圳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内部办公软件
OA系统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ICP备11016029号-1 浙公网安备33062402000304(浙)-非经营性- 2020-004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